星期五, 8月 26, 2011

人種放生,破壞台灣人種生態

【人種放生】放生會破壞原有生態,剝奪原生種的生存權。人類亦同,中華民國流亡政權1945-1950年間將數以百萬計的中國人放生到台灣,一樣也造成本土台灣人的生存權利、工作權利、參政權利的剝奪。不只如此,中國人也帶來諸多惡習,如:詐騙、愚民化宗教、紅包文化、貪汙歪風...等。台灣人因人種放生後與中國留亡政權混為一談,使本土台灣人成為無國籍人被排斥於國際社群之外,生活於政治練愈達六十多年之久。台灣若要走出自己的路,千萬別跟中國(中共與ROC)人掛在同一邊。要認清現在台灣定位就是處於【日屬美佔】中。強力要求美國政府將ROC放生在台灣的中國人遷回中國。